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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人 未成年 軍人 警察 役男
 工作天數 4-5個工作天
費用 壹仟陸佰元 (不含手續費)
效期 成人為10年 ;16歲以下為5年;16歲以上未服兵役者為3年
所需資料
成人

1. 彩色照片白底2張(需露出耳朵)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,使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的70~~80%
2. 身份證正本(14歲以下小孩無身份證者需附戶口名簿或戶口謄本一份)
3. 退伍令正本
4. 舊護照正本(新辦則免)

未成年(20歲以下者)
1. 彩色照片白底2張(需露出耳朵)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,使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的70~~80%
2. 身份證正本

3.14歲以下小孩無身份證者需附戶口名簿或戶口謄本一份
4. 監護人身份證正本及影本
5. 監護人須於申請表格背面簽名欄中的父或母或監護人欄中簽名
軍人
1. 彩色照片白底2張(需露出耳朵)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,使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的70~~80%
2. 身份證正本
3. 軍人補給證正反面影本
註:軍人可直接先申請護照,當護照申請下來時,須至自身的服務 單位蓋出境核准章方可出國
警察
1. 彩色照片白底2張(需露出耳朵)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,使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的70~~80%
2. 身份證正本
3.舊護照正本(新辦則免)
4.退伍令正本
註:如舊護照的條碼上為天字號,須至境管局重新換貼人字號條碼。
役男
1. 彩色照片白底2張(需露出耳朵)直4.5公分且橫3.5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,使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積的70~~80%
2• 身份證正本
註:不過護照下來後,須先至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兵役課蓋出境核准章,方可出國。

辦件單位
外交部網站 詳情請看:網址  
台北辦事處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三至五樓 (02)3432888
高雄辦事處 高雄市成功一路436號2樓 (07)2821400、2823740
台中辦事處 台中市民權路二一六號九樓 (04)2222799
花蓮辦事處 花蓮市中山路三七一號六樓 (038)331023